|
售后服务 |
 |
深圳市万禧通电子有限公司
产品售后服务暂行条例
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,加强产品售后服务工作,特制定如下条例:
一.凡合法购买本公司生产的手机配件产品,均可享受售后服务。
二.产品保质期壹年,原装版电池两年内以旧换新,差额时价。
三.代理商做好渠道及终端客户产品售后服务工作,每月我司营销区域工作人员与代理商当面清点售后品数量,封箱标识。
四.代理商售后品退货须分类装箱,注明原因、数量、件数,外箱用胶纸封牢,预防运输破损。
五.代理商应将货运单和售后品型号、数量清单及时传真至我司客户服务部跟进,避免货运站滞留。
六.货物到达深圳货运指定点,发现外包装箱有破损,必须经客户同意后方可提取。
七.售后点收员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于客户确认,凡赠品或非我司生产之产品不计数量,退回处理。
八.假冒我司产品一律没收,交由工商执法部门处理,并扣除数量。
九.人为性损坏、使用或保管不当、私自拆封、超保质期不属于产品保修范围。
十.合格品、滞销品退货,公司概不接受,如代理商要求公司代为解决,须支付返修损失费用,否则退回处理。
十一.售后品退货进行品质分析,纠正预防措施,反馈给代理商。
十二.售后品维修/返工处理,检验合格出货,七日内归还,逾期未清项财务计价金额处理。 十三.未尽事宜结合代理合同执行,双方共同遵守。 |